#東區裁判法院第五庭
#劉綺雲裁判官
#電話滋擾 #判刑

👥D3黎 (27) ,D4莫(32)

控罪:不斷打電話
[228章簡易治罪條例20(b)(c)]

(4)D3被控於今年5月27日在香港,無合理因由而不斷打電話給女偵緝警長55519。

(5)D4被控於今年5月27日在香港,無合理因由而不斷打電話給女偵緝高級警員56170。

案情撮要:
女偵緝警長55519及女偵緝高級警員56170因應2020年5月27日的公眾秩序行動,用私人電話號碼與同僚開設了一個whatsapp群組方便溝通,當日執勤時,在港鐵開啟了電話中的WhatsApp群組聯絡同僚,疑遭人偷拍到載有涉案兩名女警電話號碼的手機屏幕,三張照片其後於網上流傳,事主個人手提電話之後收到大量不明來電,又遭冒名登記貸款,購買保險及美容服務等,更收到侮辱言詞令兩人十分擔心報警,警方調查後於2020年9月拘捕4人。

D2於2020年11月20日提堂時即時認罪,最終被判12個月感化。
D3,D4於2021年1月15日提堂時認罪及索取感化報告。
同案仍有一名不認罪的D1,審訊將終3月24日進行。

判刑:
D3,D4各判處12個月感化令
需按指示居住及工作,按指示參與感化官認為對更生有益的社會活動及小組活動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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