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五庭
#崔美霞裁判官
#1224灣仔 #審訊 [2/2]

許(23)

控罪: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案情:
控罪指稱他於2019年12月24日,在灣仔皇后大道東與正義道交界的公眾地方,管有一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

法庭裁定被告表證成立,辯方沒有中段陳詞。
退庭考慮後,被告選擇不作供亦不會傳召辯方證人。

案件將於3月30日 1500 於沙田裁判法院第5庭續審,期間控辯雙方需提交詳盡的書面陳詞予對方及法庭。被告以原條件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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