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嶺裁判法院第一庭
#黃國輝裁判官
#20200105上水 #審前覆核 #答辯
*上次提堂D1未答辯,延至今日

D1: 陳(20)
D2: 江(19)

控罪
(1)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 [D1]
被控於2020年1月5日,在上水中心地下近交通銀行,保管或控制一罐紅色噴漆。
(2)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 [D2]
被控於同日於港鐵上水站外近行人過路處,煽惑他人衝擊警察防線。

兩位被告不認罪

控方預計傳召兩隻證人,有針對D2的一段錄影會面記錄。將播映兩段數分鐘的傳媒片段,但辯方完全未收到其內容及相關口供。裁判官聞言怒斥控方:「今日PTR呀,搞乜呀,噉你PTR嚟做乜啫噉樣樣!」

主控解釋,警方與辯方產生誤會,以致把呈堂片段混入Unused material,現需時間提取。裁判官全惱:「誤會,誤會定你哋做漏咗啫,你講清楚啲啦……誤會,你成日咁鍾意講誤會嘅?噉樣係錯咗啦!」

辯方除被告人外,可能各傳召一位證人、盤問兩隻控方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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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押後至4月28日0930,於粉嶺裁判法院第六庭作中文審訊,預審期兩天。
期間被告以原有條件擔保。

5月6日更新:案件押後至5月17-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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