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嶺裁判法院第六庭
#黃國輝裁判官
#20200308大埔 #裁決
#阻街

陳(38)

控罪: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
(香港法例第228章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4A條)

案情:
於2020年3月8日在大埔安祥路大元街市外近燈柱EB370無合法權限或辯解留下一塊木卡板,兩個膠籃及雜物於路上,可能對上述地方或人造成阻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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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報:
法庭宣布罪成‼️索取背景報告,期間還押‼️

押後至2月24日930 於粉嶺裁判法院1號庭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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