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第一庭 #英語聆訊
#陳慶偉法官 #申請保釋
👥徐,馬(22-23) #20201201太子
🛑2人已還押逾2個月🛑 (原案D1和D2)

控罪:縱火罪
兩位申請人被控於2020年12月1日,在九龍深水埗西洋菜北街430號警察體育遊樂會停車場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損壞屬於香港警務處的警察貨車,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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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拒絕D1的保䆁申請,但批准D2的保䆁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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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的保䆁條件如下:
20萬保釋金
每日到警署報到2次
需在報稱地址居住,若轉地址需24小時前通知警署
需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及不准離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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