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廿八庭
#姚勳智法官
#0831銅鑼灣 #續審 [4/5] #暴動

葉(18)

控罪:暴動
被控於2019年8月31日,在銅鑼灣軒尼詩道500號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於2021年2月11日區域法院姚勳智法官席前的中段陳詞

姚勳智法官裁定表面證供成立❗️

被告選擇不作供,亦不傳召辯方證人。

被告代表律師草擬了承認事實第二部分,控方需時查閱,若雙方同意後,即完成辯方案情。

雙方結案陳詞需於今天下午5時或之前提交法庭。控辯雙方初步估計會沿用之前已述及的案情。

案件押後至2021年2月17日1030區域法院作結案陳詞。2021年3月9日1000區域法院作裁決,被告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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