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十四庭
#黃士翔裁判官 #續審 [2/2]
👤何(24) #20200114深水埗

控罪:普通襲擊
何手足被控於2020年1月14日,在深水埗欽州街西九龍中心8樓美食廣場內涉拍攝藍店「空姐牛肉飯」時,以閃燈照射到警長3712。

承上:
https://hk.appledaily.com/local/20210216/NACKXQQMBBFHPDXW7WVZDHRV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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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召PW4廣華醫院何嘉恩醫生(音)作供,當晚她在廣華醫院急症室應診處理李智健,當時牠聲稱雙眼不適流眼水、「睇嘢有d矇」,但李警長在分流站時,卻沒有講自己睇嘢有矇。

醫生報告指,警長 3712 李智健 的視敏度只有6/12,即一般人可在12米看到的,牠要在6米才看到,屬於近視的情況。另外,強光照射眼睛可能會引致脹痛。不過,即使牠的視力比正常人差,醫生不知牠原本的視力是否一向都咁差……

🛑控方舉證完畢,法庭裁定表面證供成立,被告需要答辯。被告不作供,亦無其他辯方證人,以上是辯方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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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案陳詞
控方沒有結案陳詞。辯方結案陳詞重點主要圍繞①襲擊是否有造成任何影響②被告是否有意圖或魯莽地襲擊警長?抑或是意外照射到警長?

片段顯示李警長被照射後沒有反應,亦沒有東張西望尋找光線來源。當時如果有襲擊致該程度的不適(雙眼脹痛),很難相信牠會沒有反應。相反,李智健警長見被告拍照後,隨即上前截停被告,可見李警長被冒犯後,其實會有反應的。因此,李警長根本對被告的「襲擊」不在意、不知道。


📌警長 3712 李智健誇大傷勢?
被短暫照射是否會導致如此程度不適、脹痛?如李警長所講「到第二朝先好轉」?辯方認為是誇大情況,牠只是投訴有眼水,甚至在分流站亦無講「眼矇」,除視敏度比正常人差之外,沒有檢驗到有實質傷勢。但正如醫生所講,視敏度差未必是被告造成,有可能是李警長向視力本身就有問題。


📌被告意圖?
不能證明被告有意圖或魯莽地襲擊他人。首先,被告不是向人照電筒,他只是向上照,案發時間短,不能排除是意外地照中警員。另外李警長聲稱聽到被告講「死黑警」,但另一作供的女警,卻沒有提及被告有咁講。而且鬧「死黑警」前題必須是被告知悉該人是警員,但當時李警長沒有委任證,亦無其他可識別警員身份的東西。

黃士翔裁判官:如果被告唔知對方係警員,咁又點解要影佢哋呢?
辯方:被告唔係影控方第一證人,亦無證供話被告係影警員,佢只係想影買空姐牛肉飯嘅人,拍攝警員不是唯一合理推論。

*辯方指被告的傷勢,是在警方看管下被警暴所致,亦有醫療報告呈堂。不過被告沒有作供,法庭難以判斷被告的傷勢何時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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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後至2021年3月12日 14:30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宣佈裁決,期間批准被告的擔保以原有條件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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