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嚴舜儀主任裁判官
#1118理大 #新案件

第四組:三項控罪

郭(24)

(1)暴動
被控於19年11月18日,在香港九龍暢運道和科學館道香港理工大學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

(2)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被控於19年11月18日,在香港九龍香港科學館道地下電梯大堂內沒有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或電訊管理局局長批准或設立的適當拍照而管有作無線電通訊之用的器具,即一部“寶峰”無線電對講機,型號:UV-5R,編號13U38083213

(3)暴動
被控於19年11月17日,在香港九龍香港理工大學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

‼️控方反對保釋‼️

被告保釋獲批
條件如下:
-擔保金50,000元 (要交妥才可獲釋‼️)
-宵禁2100-0600
-不得離港,交出所有旅遊證件
(旅遊證件包括BNO,如手足並非BNO持有人需宣誓申報)
-在報稱地址居住,任何地址更改須在24小時前通知警方
-每天到警署報到

[此被告亦是first aider,在現場亦有解釋‼️但控方指稱他是共犯😒]

#張卓勤高級檢控官 提提大家:所謂嘅BNO並不是旅遊證件,但由於呢個所謂嘅BNO喺外地係獲得承認,法庭係有權去增設任何合適嘅條款~ 咁 細心嘅男人得唔得㗎😪

案件押後到2021年3月1日1430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

1939 是日案件完結
手足約八時保釋離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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