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梁嘉琪裁判官
#20200417油麻地
#答辯

韓(24)

控罪:
1)刑事損壞
2020年4月17日無合理辯解損壞港鐵油麻地A出口外屬於港鐵的外牆
2)襲擊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同日在港鐵油麻地站入閘機襲擊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1171


修訂控罪2:
襲擊導致他人身體受傷

案情:
2020年4月17日,控方第一證人跟隨被告行到油麻地黨鐵站12號閘機,從後拉住被告,被告打第一控方證人6下。其後表示警員身份,但指被告唔理,繼續打十數下,警員及後捉手並拉倒被告。同時在控方證人二幫忙下,將被告鎖上手扣,CCTV影到閘機發生的事。同時,驚方帶被告入地鐵的警察房,在搜身下發現一枝黑色油性筆。及後,警員到廣華醫院驗傷,前額有一道1x1cm 的傷口。而黨鐵報告指清理費為$3000。

‼️被告就2項控罪認罪‼️
‼️罪名成立‼️

其他事項:
要賠償$3000給黨鐵
證物1油性筆充公

🟢求情
庭上有親朋戚友,有家人強烈支持。被告想要追隨夢想成為一個建築學員,上司亦有到場支持。今年2月22日英國一間大學剛錄取被告為建築碩士學生,9月開學入讀,希望法庭給予他一個機會。
本案同剛才的政治案件不同,涉案不牽涉社會事件的日子時間,只是一時衝動下所犯。

被告在香港成長,同父母妹妹居住,被告雖只比妹妹大兩年,但仍悉心照顧妹妹,同時兼顧學業。被告品學兼優,常參與各項國際性及地區性的數學、科學比賽,在藝術方面亦有天賦,如參與木偶劇,亦因而修讀建築系。呈上作品冊,從其生活中的素描、作品等可見其天份,希望給予機會發展。被告在大學成績優異,在其中一個單元獲得一級榮譽,在學士學位畢業後亦希望在建築界有所發展,所以在一間建築事務所工作,其僱主亦有嘉許。

辯方求情強調指本案同政治案件無關,沒有受到高漲的社會氣氛影響,希望法官在判刑原則和法理上有所區別。

被告就所發生的事,對自己在社會上的前景感到憂慮。從影片中見到被告平靜地入閘,有人無預兆下從後熊抱,由於事出突然,被告在無心理準備下作出錯誤反應。

辯方律師亦指被告認罪有誠意,見到爸爸流下男兒淚亦感後悔。被告亦有光明的前途,辯方指其素描作品冊只完成一半,若法庭能判以非監禁刑罰,被告可以完成另一半。辯方呈上案例,指出即使案例中施襲者得悉對方身份是保安或小販管理隊,過往仍多判以社會服務令,所以希望法庭考慮社會服務令或緩刑。

被告願意作出控方提出的黨鐵清理費賠償,亦願意就警方受傷作出賠償。

1549押後處理
1610再開庭

🟢處理事項
1. 控方是否同意案情
控方接納辯方所指「當時附近沒有社會事件發生」,但隨即指出其塗鴉為popo,有貶義,指police咁解。🤨🤨🤨🤨 而辯方亦指納「塗鴉有貶義」的說法。

2. 控方是否同意辯方的賠償提出
控方表示不需要。

3. 拍攝到部份案情的CCTV片段
涉及幾十秒片段,辯方呈上三組截圖:
1) 被告向前行
2) 警員揹背囊,拎單車行落去
3) 黃色格見到被告出閘;紅格見警員隨後從後扯被告

4. 裁判官問,若被告要去英國,如何執行社會服務令?
辯方回應會選擇以zoom上課或者延遲入學,直至社會服務令完成。

押後至3月9日0930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二庭判刑,期間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及背景報告,以原有條件保釋。

法庭亦要求相關CCTV片段要在2月26日下午1點前交到法庭。

💛感謝臨時直播員💛
How to Save Live Photo as Vid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