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第一庭
#李運騰法官
👤蘇(38)🛑服刑中
#不服定罪上訴 #不服刑罰上訴
#0805觀塘 #0806觀塘

控罪:
(1)管有攻擊性武器,於2019年8月5日,在秀茂坪紀律部隊宿舍外,管有攻擊性武器,即1把黑色咭片刀、1把銀色多用途刀、1把剪刀。
(2)刑事損壞,於2019年8月6日在秀茂坪警署接見室內,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香港警察的5張會面記錄,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會否被損壞。
(3)管有違禁武器,於2019年8月6日在其住所內,管有50把標籤「SS pocket shiv」的短刀。
(4)管有仿制火器,於同日同地管有1把空氣手槍。
(5)管有攻擊性武器,於同日同地管有攻擊性武器,即8把卡片式摺刀、15把尖利的萬用匙、4把開信刀、11張工具卡、2把刀和52把剪刀。

莫子聰裁判官於2020年10月19日裁定蘇手足除控罪(4)外全部罪名成立,總刑期為2年8個月即時監禁。詳情如下:
https://teleg.eu/s/youarenotalonehk_live/1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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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36 開庭處理蘇手足的定罪及刑罰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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