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三庭
#徐綺薇主任裁判官
#20200630旺角 #新案件

梁 (17)

控罪: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第245章《公安條例》第33條
被控於2020年6月30日在旺角豉油街近西洋菜南街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1支彈簧鋼棒。

背景:
去年6月30日為太子站恐怖襲擊10個月。同日,中共在港強行頒佈《维护国家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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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申請押後6星期,以待給予法律意見。

辯方申請在工作日宵禁押後至0000開始遭拒

案件押後至2021年4月14日0930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再訊
被告獲准保釋,條件如下:
• 現金$3,000
• 不得離港,24小時內交出旅遊證件
• 每日2200-0600宵禁
• 每周報到1次
• 禁足旺角東南部,範圍東至通菜街、南至登打士街、西至彌敦道、北至山東街,乘搭交通工具經過則獲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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