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卅九庭
#姚勳智法官
#0922旺角 #審訊[4/5]

蕭(26)

控罪:
(1)縱火罪
(2)縱火罪
(3)暴動
(4)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詳情:
(1)-(2)被控於19年9月22日,在旺角太子道西及彌敦道交界兩度用火摧毁或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
(3)被控於同日同地,參與暴動
(4)被控於同日,在旺角荔枝角道在無合法權限或辯解下,管有一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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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開庭

控辯雙方表示會在3月8日1430進行口頭結案陳詞及回應對方陳詞。亦會在同日1100將會把書面陳詞存檔法庭。

被告就特別事項作供。(反對PW3和被告的聲稱對話呈堂)

📌辯方主問
不爭議於2019年9月22日約2330,被告在某私家車上,該車被警察截停,之後行去維景酒店旁邊行人路踎低。

我當時坐在後排中間,警察在車門鎖上的情況下叫解鎖,車門解鎖後就直接開門扯我落車。我在左邊車門落車,當時我左手邊亦有乘客, 但睇唔到佢落車的情況。警員扯我左上臂及頸後衣服,扯我落車,但我不認得係邊個警員。落車後,警員叫我哋踎低,雙手擺頭。踎低之前,有警員用咆哮語氣問「係咪你放火」,問咗三四次,我好驚所以冇回應。有一名警員拉開佢叫佢冷靜,之後我就踎低左。咆哮的警員和拉我落車的警員不同,但都唔認得係邊個。踎了一段時間,有警員向我搜身,但控方所指PW3吳振東向我問話的情節冇發生過。不爭議的是在現場,吳振東沒有向被告警誡,拘捕警員PC25085亦沒有警誡,在場沒有任何警員向被告警誡。

9月23日0121-0325在長沙灣警署做了一份錄影會面紀錄,負責人是偵緝警員13738,他向我警誡,我回答「我冇嘢講」。會面中警員提及拘捕現場的事情,亦提及搜身,但沒有提及吳振東和我對話的事情。會面中問了七條問題,我全部回答「唔想答」。之後在警署獲得擔保。整個過程中,沒有看過我和吳振東對話的文字紀錄。

📌控方盤問
控:你坐後排中間,點解見唔到左邊乘客的落車情況?
D:因為架車冇開燈,現場好少街燈,環境好暗所以見唔到
控:自己行落車同畀人扯落車分別好大㗎喎
D:佢好近車門,分別應該唔大。而且我當時好緊張,個腦諗緊嘢,冇留意呢件事
控:點解緊張?
D:我個人本身就好易緊張
控:你右手邊嘅人呢,落咗車未?
D:冇留意,因為當時係夜晚十一點幾,好暗
控:你之後再有冇同扯你落車嘅警員有接觸?
D:之後有好多警察嚟咗,唔知有冇接觸
控:你點知道向你咆哮嘅警員唔係扯你落車嗰個警員?
D:佢哋把聲唔同,叫我「落車」係一把聲,講「係咪你放火」係另一把聲
控:即係敲車門叫你落車嘅就係請你果個人
D:唔肯定,因為有好多把聲叫落車
控:你落車後,附近有冇人畀警察扯落車或者壓低咗?
D:有
控:係乘客定司機?
D:唔清楚,因為當時太暗,我見唔到佢哋個樣
控:由你落車之後到去到牆邊企好,中間發生咗咩事?
D:我畀人扯落車仆咗喺地,起番身,有人示意我哋行埋牆邊,我行緊嗰陣有個人衝埋嚟問「係咪你放火」三四次,之後有另一警員拉開佢叫佢冷靜啲,另一位女警就叫我踎低,雙手擺頭。
控:佢有冇向其他人查問「係咪你放火」?
D:冇留意
控:你仆低有冇受傷?
D:冇
控:你覺得畀人扯落車應該係不恰當行為啦,咁你有冇投訴/向值日官投訴/向警察投訴科投訴/第一日上庭時投訴?
D:冇
控:你冇回應「係咪你放火」,有警員叫佢冷靜啲之後,你有冇再受到任何威嚇
D:冇
控:即係只係得你落車之後嗰次
D:佢問咗三四次先有警員叫佢冷靜
控:庭上播放過拘捕片段P33,女警看守你,男警處理證物,兩名警員語氣態度都係客氣
D:我唔認同
控:你行埋牆後,PW3冇向你查問
D:冇
控:冇任何警員向你查問
D:係
控:由你落車後到警員以非法集結罪名向你宣佈拘捕都冇警員向你查問
D:係

控:向你指出控方案情;你落車時並沒有受到武力對待,在現場查問關於案件問題時亦沒有受暴力對待。你在牆邊時,PW3有查問點解你走上呢架車,你答「我喺出面屌完警察,驚咪走囉」,回答係你自願作出
D:不同意

法官:吳振東有冇接觸過你哋?
D:扯我落車、搜袋、問我係咪放火嘅警員都唔係佢。之後我望住牆,都唔知有冇人講過嘢。
法官:吳振東喺唔喺現場?
D:唔知

控:點解你咁肯定PW3唔係上述任何人?
D:你話佢好有禮貌咁問答,但成個過程中都冇人有禮貌
控:你有冇時間觀察在場警員?
D:冇,因為環境太暗。

被告就特別事項作供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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