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第七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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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8:鄭達鴻
答辯人(被告)法律代表:#潘熙資深大律師

潘資深一度為答辯人申請暫准保釋(interim bail),杜麗冰法官認為應在雙方在充足準備下,雙方充分表達自己的理據,法庭在聽取全面陳詞後才下達保釋決定,現階段不適宜批准暫准保釋。

申請人(控方):
副刑事檢控專員(特別職務) #楊美琪女士


法庭考慮了人身自由,認為應盡快進行聆訊,但雙方需充足時間準備,讓法庭全面考慮雙方理據。申請人向法庭申請豁免呈交傳票及誓章,但杜官認為傳票及誓章有助於答辯人及法庭了解情況。因此,法庭指示律政司需要於8/3午飯前呈交傳票,5pm前呈交誓章及書面陳詞。法庭指示答辯人需要於10/3 5pm前呈交書面陳詞。

法庭指示11/3及13/3上午及下午進行保釋覆核聆訊,各時段處理3個保釋覆核申請,每個申請預計需時1小時。

法庭指會在聽取每一個申請後分別判決。

申請人指倉卒時間下未能為所有證據提交英文譯本,杜麗冰法官笑指自己能閱讀中文(I do read Chinese),文件毋須特別翻譯成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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