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五庭
#劉綺雲裁判官
#1111筲箕灣 #審訊 [2/1]
#管有工具作非法用途

周(17)

修訂控罪: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筲箕灣南安街愛秩序灣公廁外,管有士巴拿、燒烤鉗、一包索帶、一卷膠帶,以圖作非法用途,即禁制他人。

下午審訊:
由於同庭有另一單案件要處理,因此法庭1522才繼續手足案件審訊,結果整日只完成一名證人 PW2 警長58403 呂敬峰(音) 的作供。

明天不早於 0945 續審
How to Watch Stories from Instagr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