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廿三庭
#李慶年法官 #審訊[5/5]
👤曾(31) #1020大埔
🛑已還押16個月

控罪1:串謀縱火
被告被控於2019年10月17日至10月20日,與其他身分不詳的人一同串謀用火摧毁或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

(交替控罪):管有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產
被告被控於 2019年10月20日,在大埔露輝路與汀角路交界,保管控制40枚汽油彈、3瓶汽油及兩個點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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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裁定本案表證成立,被告選擇自辯。

📌當天背景:
被告人表示當天是特別更的士司機,在案發凌晨接到熟客的電話後,在當天1200到教大高級職員宿舍接客到九龍,然後1400到啟德公園與Ella放狗,之後晚上繼續工作。

被告人準時到達教大後,按熟客指示到宿舍接乘客,乘客表示有1箱紙皮要搬上車,於是被告人與乘客一同從宿舍把紙皮箱搬上的士車尾箱,但乘客後來表示不會上車,於是被告人仍按熟客指示,把物品運到九龍。但開車1-2分鐘後,便被便衣警察截停並拉被告人下車,要求搜車。

被告人之後被警員12097以「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拘捕,在警車上在警員12097警誡下交代事件的背景及經過。

📌搜車過程:
由於整體過程沒有與警員描述有太大出入,故不在此詳述。但被告人有指出他曾離遠站着且看著證物作點數,但由於沒有靠近紙皮箱,故嗅不到汽油味。

值得強調的是,那時車內還有2隻狗,是被告打算稍後與Ella一同放狗的狗。

📌被告人與熟客的聯繫:
被告人表示在本案前曾接載熟客3次,而熟客在被告人第一次載他後主動向被告人索取電話號碼,但當時被告人沒有留熟客的電話號碼。當被控方問到熟客第一次打電話予他時如何辨認身份,被告人表示認得其聲線,以及熟客能指出路程,令被告人能認出熟客。但被告人表示不太認得熟客的樣貌。

被告人表示除案發日外,熟客在以往3次的生意中均沒有指明會運送物資,但他與他的朋友均會把個人物品等放在車尾箱中。

在定義是否熟客方面,被告人同意雖然他對該「熟客」的背景不算太了解,但仍可算是熟客。

在2019年10月18日時,熟客已用電話聯絡被告人,詢問被告人在20日中午能不能接他的生意,路程是由觀塘往教大,當時被告人不肯定是否有車可駕駛。直到10月19日1806時,被告人用電話聯絡熟客,表示不肯定當天是否有車可駕駛。直到10月20日0119時,熟客用電話聯絡被告人,那時被告人肯定有車可駕駛,表示希望改路程,由教大往九龍,亦有指明會運送物資。

📌接載熟客的情況:
控方亦在此議題費了不少時間對被告作盤問,主要針對對被告人曾3次接載熟客及他的朋友時對車尾箱及熟客所攜帶的物品的記憶。但由於只是針對被告的誠信及記憶,故不在此詳述。

在此強調,被告人表示只知道熟客帶甚麼物件上車,但沒有詳細留意物品的特徵。此外,被告人會觀察乘客會放甚麼物品在車尾箱中,但只是為了看看是否需要「執位」,過程中不會查詢及細看那些物品。

📌不檢查及答應運載紙皮箱的原因:
當被問到為何當時不檢查紙皮箱時,被告人表示認為紙皮箱是熟客私隱,不應拆開觀看;而且他認為教大是知名院校,有保安看管,有CCTV;而且當時是有人在特定地方親手把物件交予他手中,而且在搬運過程中沒有嗅到異味,只聽到玻璃樽碰撞的聲音,故對當中物品沒有太大戒心,認為當中可能是生理鹽水等醫療用品。

被告人表示第一次接載熟客時留意到他一行人有急救員背心,他們亦表示自己是義務急救員,加上在本案前曾接了與熟客相關的3宗生意,故在建立信任後,沒有懷疑案發紙皮箱內有非法物品。

當然,被告人表示若得悉若紙皮箱內有非法物品,不會答應運載紙皮箱,並強調不會為了數百元收入做違法事。

此外,被告人表示清楚他與租的士的人予他所簽的合約中列明,他不能運載危險物品甚至是違法物品,但不清楚法例是否有規定的士是一定要載客。但被告人亦同時強調他駕駛的士時會小心處理,避免罰款甚至違法。

🧷李慶年法官之中文小教室:
身為一個大律師,在盤問證人時,句子應具備主謂賓定狀補之成份,「你正在打網球?」正是一個錯誤例子,大家可以自行探討那裏錯了~當大家弄清時,李慶年法官認為大家的中文水平提升了,李慶年法官同時指出,有不少大律師會犯這些錯誤,令他需要指正,以免錯誤理解。

此外,在用詞方面要清晰,例如不要用「哄」和「搞」這些含糊字詞,應用「靠前」和「做XX」等詞,否則會令人錯誤理解意思㗎。

🧷李慶年法官之法庭禮儀教室:
身為一個旁聽人士,注意力應放在審訊上,而非做自己事,例如玩手機,返工,瞓覺等。此外,旁聽人士亦應關掉手機,以免影響法庭運作。

🧷李慶年法官之作供教室:
身為一個作供者,要確保審訊有效率,記得有3大要點,分別為「有耐性」、「等待」同「不明白問題就要問問題」,不要互相搶答使彼此疊聲,同埋要講慢點,法官要抄筆記㗎~

🧷李慶年法官之主/盤問教室:
身為盤問中的律師,記得要將問題「情景化」啊~不要忘記同時要符合主謂賓定狀補之成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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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控方對被告的冗長且沉悶的盤問尚未完成,原本樂觀的審訊前景變得暗淡,由於李官未來檔期繁忙,而且明天他也要當義工不能續審,故暫訂案件押後至2021年3月15日1430續審,由於今天主控用了4小時才完成一半的盤問,故亦預計當時會超時審理。🛑期間被告需還押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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