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第一庭
#陳慶偉法官 #襲警
👤施(61) #20200119中環
#不服定罪上訴 #不服刑罰上訴

控罪:襲擊警務人員
被控於2020年1月19日,在中環遮打道與會所街交界襲擊警員A (推畜龍心口、打畜龍下巴)

經審訊後在2020年7月31日被香淑嫻裁判官裁定罪名成立,判處即時監禁1個月,獲准保釋等候上訴,詳情如下:
https://teleg.eu/s/youarenotalonehk_live/7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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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理據

📌上訴方有新片段
上訴方聲稱影片顯示:防暴警驅趕示威者 >> 幾秒後上訴人被警員叉頸 >>  上訴人自然反應用手撥開 >> 被猛力推在地上制服 。新片段證明上訴人未有如控方證人所講「在驅散過程中,推警員心口及揮拳擊向警員下巴」,反而證明警員有使用武力。

因此控方證人所講,「沒有用胡椒噴霧罐鋤上訴人頭部」、「見到d紅色嘅液體,不過唔知係咪血喎」「見到有防暴警拎住樣嘢向被告頭嗰方向,有兩下動作,不過唔知有無掂到」等供詞並不可信,亦證明原審裁決有錯。片段顯示即使上訴人有作出所謂「武力」,他的手部動作亦不過是被警員叉頸後,嘗試撥開警員手的自然反應,並不構成惡意、魯莽等罪行元素。

上訴方希望法庭接納新證據,因為影片內容很有可能可信(表面真確)、而且與爭議有關、亦有合理解釋為何未有在下級法院時提出 (因為當時未available),將構成上訴理據。

#謝志浩大律師 #黃纓淇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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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辯方(律政司)回應:
反對新影片呈堂,因為片段未達致表面真確,相關片段在8月1日即裁決翌日取得,而且新片與審訊時的截圖均屬同一源頭,並非如上訴方所講「新增的影片原審時未出現」,只是因為辯方當時未有盡力搜證,而非片段在審訊後才available。不解上訴方為何在審訊後才侊然大悟地尋找新證據,補救自己在審訊時準備不足的疏忽。

因此,法庭不應輕易地在上訴階段接納新證供,以免日後成案例讓法庭大開中門,使控辯雙方在審訊完成後才搜證,浪費法庭時間。


📌影片沒有削弱控方證人證供可信性
上訴方的影片與控方證人的證供大致上脗合,亦證明案發過程只有幾秒,因此控方證人在細節上的誤差亦屬合理。加上現場環境混亂,上訴人被幾名警員圍住,其中一人沒有目睹襲擊過程、不知地上的紅色液體是血不足為奇,單憑其中一名證人主觀的觀察及記憶判定證人迴避問題或不可信,有欠公允。

另外,辯方一貫以來的立場都是「上訴人沒有襲擊警員」、「沒有任何肢體衝突」、「即使有警員被襲擊亦不是上訴人所為」,從未有提出上訴人「被警員叉頸所以自衛」一說,現在才向法庭提出對控方不公,因為控方證人沒有機會回應辯方提出的指控。

*無留心聽刑期上訴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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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後到2021年4月15日 12:00宣佈上訴結果。期間上訴人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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