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鄭紀航裁判官 #新案件
👤趙(21) #20201001銅鑼灣

控罪:
(1) 指明期間內,在指明公眾地方須佩戴口罩
被控於2020年10月1日在銅鑼灣怡和街一號外,沒有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違反香港法例第599I章第5A(1)條,即在指明期間內,任何人在進入或身處指明公眾地方時,須一直佩戴口罩。

(2)阻礙公職人員
在同日同地阻礙依法執行公務的警長58861

辯方申請案件押後至5月21日 09:30於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作答辯以便索取控方文件、法律意見及醫療報告,期間以1000元現金保釋。

📍被告為外賣員,曾被警員在銀包搜出光時文宣及多番針對。
https://www.rfa.org/cantonese/news/htm/hk-charge-032220210438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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