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嚴舜儀主任裁判官 #提堂
👥劉,陳(19-23) #20200527黃大仙

控罪1: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指向D1)
D1被控於2020年5月27日,在黃大仙中心南館地下G3C號舖大新銀行外的公眾地方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攜有攻擊性武器,即1把鉗及1支士巴拿。

控罪2: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指向D1)
D1被控於同日同地,保管2罐噴漆及1包索帶,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該些物品以損壞屬於另一人的財產。

控罪3: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 (指向所有被告)
2人被控於同日同地,保管1罐石油氣及1個打火機,意圖在無合法辯解的情況下使用該些物品以損壞屬於另一人的財產。
==============
控方表示仍需與第2被告一方作進一步的商討。

法庭把案件押後至2021年5月5日14:30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第1庭進行提堂程序。期間2位被告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侯訊
The Art of Tweeting: Crafting Engaging and Shareable Content on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