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法院大樓第八庭 (暫代區院)
#陳仲衡法官
#0728上環 #審訊 [31/60]

23名手足

控罪:
(1)暴動 [A1-24]
(2)襲擊警務人員 [A15]
(3)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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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宣讀有關A14承認事實

(53)2019年7月28日約2003時,警長58151 施卓然 在德輔道西近皇后街的馬路上制服A14,當時第A14頭戴黑色頭盔(P14-1)、黑色護目鏡(P14-2)、灰色防毒面罩(P14-3),頸上戴黑綠色頸罩(P14-4),雙手戴白色手套(P14-5),身穿黑色短袖上衣(P14-6)、黑色長褲(P14-7)及黑色球鞋(P14-8)。警長58151 施卓然 及後把A14交偵緝警員6314 楊立隆 看管。

(54)同日約2016時,偵緝警員 6314 楊立隆 以「未 經批准集結」拘捕A14。

(55)2019年7月29日約2220至2235時, 偵緝警員 7508 鍾佩淇 搜查A14住所。期間檢取A14的衣物,包括P14-6至P14-8。

(87)2019年7月28日,偵緝警員48989郭志浩在葵涌警署拍攝5張A14相片呈堂為P28(D14)(1)-(5)。

(88) 2019年7月29日、7月30日及2020年1月14 日,警員17414陳浩鳴、偵緝警員4980陳汶、偵緝警員7696劉祺添、偵緝警員4905許銳亮、女偵緝警員6665林嘉汶及警員8543關耀輝拍攝32張從A14證物相片,呈堂為P29(D14)(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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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召PW34警長58151施卓然(耶)
駐守機動部隊總部訓練組第四隊
當日為畜龍
負責制服A14

📌裝備
PW34當天身穿畜龍衫,制服上有綠色燈。裝備包括雷明登槍及橡膠子彈,雷明登槍用以發射橡膠子彈。

📌高陞街對峙
約1955時在德輔道西近高陞街向東組成防線,PW34身處德輔道西西行線,在馬路和行人路間遊走。前面向東約80米有約300名示威者佔據德輔道西,面向警方方向。有部分人戴黑色、黃色或白色頭盔、面罩、眼罩,大部分人身穿黑衫黑褲,有人手持棍狀物品,人群前排有人手持木板和打開的雨遮,部分雨遮反轉。人群叫囂,又敲打硬物發出聲音。雙方對望。

📌訓示
當時署理警司 孔旭娜女士 訓示「在德輔道西有大量非法集結人士,曾經對警方使用武力,要求滙合PTU A大隊進行掃蕩,以驅散及拘捕在上址聚集人士」。約2000時進行所訓示的行動,PW34當時仍身處德輔道西西行線,推進開始時在行人路,加速追捕時在馬路。PW34在防線頭排,在PTU A大隊前面或旁邊。

📌追捕
開始時與人群相距約80米,PW34緩慢地前行約20至30米,人群叫囂並敲擊硬物。其後PW34開始急步行,有硬物和水樽拋擲向警方方向,較後排人群開始轉身離去,前排人群面向警方退後,當中部分人手持雨遮、棍狀物、鐵枝。至相距20米時全速向前衝,較前排市民亦轉身向中環方向跑,當時部分人用雨遮或硬物擲向警方。

📌制服A14
距離人群20米時,PW34看見一名男子身處德輔道西馬路,頭戴黑色頭盔,身穿黑衫黑褲,右手持棍狀物,揹背囊,側身正向匯豐銀行方向跑,PW34第一眼見到該男子時面向其右側。PW34上前用右手拉扯其背囊,並叫男子停低。男子停在匯豐銀行外行人路與馬路間,PW34喝令男子坐下,男子遂坐下。PW34見男子當時戴黑色頭盔、黑色眼罩、過濾口罩連兩邊淺色過濾器,身穿黑色短袖上衣、黑色長褲、黑色鞋,雙手戴白色手套,右手持藍色行山仗,背着黑色背囊,左肩另外背着兩個深色背囊,左手拉住背囊帶。該男子為A14。

📌搜查背囊
便裝警員6314其後上前協助,A14坐下後PW34脫下其三個背囊,PW34負責搜查三個背囊是否有攻擊性武器或爆炸品會危害現場安全,PW34沒有發現。之後將A14交6314處理,PW34在旁防衛,至6314完成對A14初步搜身,PW34離開。

📌行山杖
PW34確認A14手持的藍色行山杖與臨時證物PP14-11相似。

📌標示A14位置
PW34在P62街道圖上畫紅色交叉顯示第一眼見到A14的位置,匯豐銀行接近轉角外德輔道西馬路近行人路,呈堂為P62_PW34_001A。A14停下位置接近交叉位置,A14被拉扯後隨即停下。

📌播放C2米報Rice Post片段
由01:17:56至01:18:12
01:18:06時畫面中A14右側躺在地上,戴黑色頭盔,在A14前後有兩個畜龍。A14後面,即畫面右邊,的畜龍為PW34,配備一支橙色雷明登槍。A14前面有另一畜龍戴有藍色燈,PW34指非同隊畜龍無法認出。
A14背着一個背囊,即早前PW34指的黑色背囊,稍後脫下搜查。A14右手持藍色行山仗,即PP14-11。
畫面亦可見A14戴頭盔、深色眼罩、過濾口罩及白色手套。

🌟 #曾藹琪大律師 提醒控方有關兩個深色背囊 不 可 用引導形式。

PW34稱當時兩條深色背囊帶箍在A14左上臂,畫面中只見一條。背囊在A14身前。
慢鏡重播後在01:18:07時截圖為P57(rice_post)_PW34_001。

📌播放C4 NOW直播片段
由20:04:13至20:04:34
20:04:14時可見A14盤膝坐在行人路上,A14右後方一畜龍持橙色槍為PW34、左邊為6314。
20:04:20時PW34與6314在A14後方,準備脫下A14背着的黑色背囊。另外兩個深色背囊在A14身前腳上方及右前方地下,在地下的背囊上有藍色行山杖。
20:04:29時6314將A14背囊脫下放在A14右前方,背囊為黑綠色。

📌背囊
PW34指臨時證物PP14-12為當時脫下搜查的背囊。對於另外兩個背囊大小沒有印象。畫面中可見A14腳上藍色的背囊比地上的背囊小,但當時沒有印象。PW34指臨時證物PP14-13與當時在A14腳上的相似;臨時證物PP14-14與當時在A14右前方地上的同款。 #陳仲衡法官 指出PP14-13及PP14-14雖顏色不同但為相同牌子。

20:04:20時截圖為P57(NOW)_PW34_001。

- 休庭至1415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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