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20200820灣仔 #網上起底 #網上言行
#轉介文件

👤孔(25)  🛑已還押逾8個月

修訂及新增控罪:
修訂控罪(1-6),新增控罪(7-19) ,控罪2-19為控罪1的交替控罪。

(1) 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
違反普通法並根據香港法例第221章《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101I(1) 條予以懲處(最高判刑為監禁7年及罰款)

(2-19) 目的在於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電腦 (均為控罪1的交替控罪)
違反香港法例《刑事罪行條例》第200章 第161條(C) (最高判刑為監禁5年)

案情:
(1) 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
於2019年9月9日至2020年8月18日期間,在香港身為公職人員,即香港入境事務處文書助理,在執行公職過程中或在其公職有關的事情上,無合理辯解或理由,故意作出不當行為,即未獲授權而作出以下行為
A) 取用入境事務處的電腦
B) 搜查特定人物的個人資料
C) 索取特定人物的個人資料
D) 轉播特定人物的個人資料

(2-19)目的在於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電腦
分別於2019年9月9日至2020年8月4日的期間,取用入境事務處的電腦,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

沒有保釋申請,被告需要繼續還押❗️

案件將於 2021年4月29日 1430 轉介至灣仔區域法院再訊。
The Best Dell Monitor for Your Nee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