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法院大樓第八庭 (暫代區院)
#陳仲衡法官
#0728上環 #審訊 [40/60]

23名手足

控罪:
(1)暴動 [A1-24]
(2)襲擊警務人員 [A15]
(3)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 [A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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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問PW50警署警長 55990 陳怡

📌A20右邊袋
搜查A20時,PW50從A20右邊袋取出眼藥水強灌A20,聲稱「以為係水」,之後又放回A20右邊袋內。PW50稱袋並非背囊一部分,因此A20除背囊外,右邊有另一個袋。至於A20除上述的袋和背囊外有沒有其他袋,PW50沒有印象。

📌播放NTS16 M040
片段由15610 鍾建輝 拍攝
由20:18:22至20:19:11
在不足1分鐘的片段可見A20在路邊欄杆旁坐下,PW50在前面,其後可見A20站起,被PW50摸身體及隨身物品,即PW50指快速搜查有否攻擊性武器。

📌搜查A20物品
當日在現場除快速搜身和隨身物品外,PW50稱應該沒有再搜查過A20的物品,較早前或有摸過A20。
片中除搜查A20身體外,亦有搜查A20左邊腰間一個袋,PW50指A20當天有背囊、右邊放眼藥水的袋、左邊被搜查的袋。

20:18:21至20:18:31時PW50正搜查A20物品,PW50後方一警員與PW50有對話,A20之後便站起。PW50指在A20站起前有搜查A20身體和物品,摸其褲和腰包,曾搜查A20背囊但不肯定在何時。

📌背囊
PW50指A20當時孭住背囊,盤問時PW50同意有如片段中將地上物品放入A20背囊。

📌再次播放NTS16 M064
片段由9943 賴敏庭拍攝
由20:19:58至20:20:34
在A20右方有頭盔和袋,袋內突出一些物品。20:19:58時截圖為P41_PW50_004。
A20站起時袋掛在鎖上索帶的手腕上,PW50拾起兩件物件放入A20背囊,之後將A20轉身離開。

📌被放入袋中的兩件物品
20:20:09時PW50在地上拾起一件黑色圓桶形物品,20:20:16時PW50又在地上拾起一件物品,PW50指為頭盔。當時無法將頭盔塞入背囊,PW50不肯定將頭盔扣在A20手上或背囊上。

除此次將地上兩件物品放入背囊和扣在外邊,PW50聲稱沒有放其他物品入A20背囊。

📌 黑色圓形物品
控方指截圖P57(NOW)_PW46_002在A20和A21之間有一件黑色圓形物品。

在C4 NOW直播片段20:07:54至20:07:56時,控方指A21右手手臂夾着一黑色圓形物品,20:07:56時截圖為P57(NOW)_PW50_001。

PW50作供完畢

- 午飯至1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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