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裁判法院第一庭
#徐綺薇主任裁判官
#20200906旺角 #提堂

曾 (66)

控罪:
(1)刑事損壞
被控於2020年9月6日,在旺角西洋菜南街3號地下外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損壞屬於香港警務處的1條封鎖帶。
🔴認罪🔴

(2)抗拒警務人員
被控於同日同地抗拒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即警員25343馮浩及警員25351李詩樂。
🔴認罪🔴

背景:
2020年9月6日原定為立法會選舉投票日,港共政府藉詞武肺疫情押後選舉1年。當日在九龍區有市民上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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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案情(省略廢話):
當日下午七時多,被告在警方封鎖線前,撕爛橙色封鎖帶。事發時有約30人聚集,警員問被告``做乜``之後有人高叫反對警方的口號,警員截停被告並帶往豉油街截查,被告保持沉默。
PW2去增援,在拘捕時,被告抖動身體,PW2為他鎖上手扣。被告情緒激動,不停叫喊,不停抖動,警員把他推往牆,被告爭扎想脫離控制,用力動右膊三次,用右手捉PW2衣領,想撕走衣領。
警方成功制伏後,被告指自己喝了酒。在警署會面時,被告指自己心情不好,喝了啤酒,想沿着街行,但見到有橙帶,所以撕走,爭扎是因為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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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情:
初犯,已婚,有年幼兒子,已退休,生活困難,平日要照顧兒子。
案發時喝了酒,當日截的士去旺角吃晚餐,剛好下的士時有聚集,當時亦有酒氣,幸好警員沒大傷勢。
案發當天心情不好,因為居住環境惡劣,與太太有爭執,所以找朋友喝酒傾偈。
此案與社運無關,案發時穿藍白間衣服,只是巧合在該處下車。
到酒醒時有向警員聲稱自己喝了酒,詳情是喝了8罐啤酒,影響控制力和判斷力。
如果以罰款形式,被告願意賠,也願意賠償警方橙帶(控方指不申請賠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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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詞:
本案最嚴重的地方是是抗拒警務人員,作出猛烈爭扎。

控罪一:罰$3000
控罪二:量刑起點21天,認罪扣三份一,即14天

🔴即時監禁14天🔴
(當法庭保安問在座有無家人時,無人有反應,被告亦無回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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