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20200820灣仔 #網上起底 #網上言行
#聆取對控罪的回答

👤孔(25)  🛑已還押逾8個月

控罪:
控罪2-19為控罪1的交替控罪。

(1) 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
違反普通法並根據香港法例第221章《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101I(1) 條予以懲處(最高判刑為監禁7年及罰款)

(2-19) 目的在於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電腦 (均為控罪1的交替控罪)
違反香港法例《刑事罪行條例》第200章 第161條(C) (最高判刑為監禁5年)

案情:
(1) 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
於2019年9月9日至2020年8月18日期間,在香港身為公職人員,即香港入境事務處文書助理,在執行公職過程中或在其公職有關的事情上,無合理辯解或理由,故意作出不當行為,即未獲授權而作出以下行為
A) 取用入境事務處的電腦
B) 搜查特定人物的個人資料
C) 索取特定人物的個人資料
D) 轉播特定人物的個人資料

(2-19)目的在於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電腦
分別於2019年9月9日至2020年8月4日的期間,取用入境事務處的電腦,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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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為案中被起底的人士申請匿名令,禁止傳媒報道。
由於被告的起底行為,令到215位公眾人物,官員,政治人物及其家人等個人資料被發佈。

法庭批准控方申請

辯方申請押後,需時索取法律意見。

被告沒有保釋申請,期間繼續還押懲教看管❗️

案件將於 2021年6月24日 1430 灣仔區域法院再訊。
(按:孔手足精神不錯,有向旁聽席點頭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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