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一庭
#嚴舜儀主任裁判官 #提堂
👤劉(27) #1118紅磡

控罪1: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
被告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紅磡康莊道紅磡火車站天橋上近A1出口管有一套六角匙,四把剪刀及一把𠝹刀。

控罪2至3:盜竊
被告被控於2019年11月12日至18日,在理工大學盜取他人理工射箭學會會員證。
===============
案件會押後至2021年6月11日 14:30 再訊,以等侯控方考慮辯方提出的協商條件。

期間被告人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How to Watch Stories from Instagr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