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1113西灣河 #審前覆核

D1:梁 (17)
D2:劉 (24)

控罪:
(1)參與非法集結(D1,D2)
被控於2019年11月13日,在西灣河港鐵站B出口外參與非法集結。

(2)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D1)
於同日同地身處非法集結時,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辨身分的蒙面物品,即一個藍色口罩。

(3)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D2)
於同日同地身處非法集結時,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辨身分的蒙面物品,即一件深色衫包住一個防毒面具。

控方將傳召7名證人及錄影片段(約2.5分鐘), 辯方除被告外沒有證人。

案件排期至 7月26日 至7月29日 0930 暫定於東區裁判法院第4庭審訊,期間兩人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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