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第一庭
#李運騰法官
#20200119大埔
#不服定罪上訴 #不服刑罰上訴
黃(23)
控罪:
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
案情:
被控於2020年1月19日在大埔大元邨中央公園管有兩個鐵錘、一根登山杖、一個點燃器及一把多用途摺刀。
經審訊後定罪,於2020年10月8日被判處9個月監禁,即時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批
裁決按此👈🏿判刑按此👈🏿—————————————————
申請及答辯雙方陳詞完畢,法庭需時考慮
案件押後至2021年5月17日1000高等法院宣讀判詞,期間申請人以現有條件保釋。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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