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裁判法院第七庭
#水佳麗裁判官
#1028屯門 #大興行動基地 #審訊[1/5]

-此處補回五月四日的審訊內容,感謝臨時直播員的超~詳細紀錄=3=-

D1:梁(49)
D2:朱(40)
D3:張(30) (2019年區議會選舉屯門寶田選區候選人)
D4:盧(33)

控罪:
(1)非法集結 [D1-D4]
被控於2019年10月28日,在屯門良運街和良德街交界,與其他不知名人士非法集結
(2)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 [D1,D2,D4]
(3)管有物品意圖損壞或破壞財產(3個士巴拿)[D4]

D1-D4對所有控罪都不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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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的爭議點
D1 不爭議其當時身處現場,但爭議其有否作出挑釁性行為及擾亂秩序。
D2及D3不爭議其當時身處現場,但爭議其有否參與非法集結及擾亂秩序。
D4 不爭議其當時身處現場,但爭議其有否作出挑釁性行為及擾亂秩序。D4在居所的大堂門口被捕,故爭議其有否觸犯蒙面法及控罪三。

📌證人
控方將傳召6-7位證人,全部為警員。包括一名參與驅散行動的高級督察、三位分別負責拘捕D1-4的警員、一名負責制服D3的警員、一名負責處理D2-3證物的警員、一名曾接觸D1的女警。

D3及D4各有1位辯方證人。D3的證人未能出席星期四(6/5)的審訊,而D4證人未能出席星期五(7/5)的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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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部分為PW1高級督察 趙道謙的主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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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W1高級督察 趙道謙作供📝

📝控方主問📝

📌背景
於2014年10月加入警隊,現駐總部,2019年10月28日為新界第二梯隊第一小隊指揮官。當日早上1030時開始當值,晚上收到消息指大興行動基地外有人鼓吹聚集,有氣體洩漏,奉命候命。


🌟控方欲播放有線新聞的直播片段(證物P9A),水官提醒應先完成相關主問,否則影片會有引導性。

✏️第一次掃蕩
PW1指,當時接獲報告指良運街及良德街有約100人集結,於是帶隊由震寰路沿輕鐡路軌前往良運街進行掃蕩。完成一次快速掃蕩後,便回到了屯門天主教中學外的巴士站後備。

第一次掃蕩路線:沿着輕鐵路軌,由震寰路去到良運街,穿過海麗花園,再去到良德街。

🎞️PW1在地圖(P15)上畫出第一次掃蕩的路線,有標記的地圖呈堂為證物P16🎞️

PW1指第一次掃蕩期間,有大批示威者(大約70至80人)跑並逃走。良德街及良運街交界有堵路情況出現,沿路有記者。當時有人在遠處叫口號、指罵警察,路邊大量鐵欄被拆除,地上的磚頭亦被撬開。被問當時人群有叫什麼口號,PW1表示「有啲政治口號」,指出這些口號自2019年爆發反修例運動已常見。

PW1後來表示,掃蕩期間無人叫口號。是警員準備離開時,其後方有人叫,PW1表示「印象記得係有五大訴求嘅口號,但口號內容係辱罵警方多過政治口號」。

✏️第二次掃蕩
PW1指出其於2125時完成第一次掃蕩,之後於2245時收到消息指良德街有冰室被破壞及被縱火,所以帶隊在良運街往良德街方向推進以驅散人群。

大約2300時,PW1指見到大批人在良運街,人群站在一堆雜物後並面向警方叫罵,叫罵內容包括「去死」及警員的家人等,PW1表示「期間亦有雷射筆照向我地」、「有人着街坊裝,亦有人着深色衫褲,有人着全黑。好多人戴口罩,部份人帶帽,因為雜物同埋人堵塞咗,所以車輛通過唔到。」第一次驅散之後,人群在前方四散。

當時PW1身處警方防線,並用擴音器調校指最大聲量警告人群,「喺良運街及良德街聚集嘅人,你地正在參與一場非法集結,請立即離開,否則警方會使用武力進行驅散。」PW1旁邊的傳令員舉藍旗,表示「呢場集會係非法,請人群立即散去,否則警方使用武力」。

其後,人群並沒有散去,反而繼續叫罵及堵路。PW1於是再次作出警告,唯人群仍然未有散去。PW1形容現場群眾情緒高漲、氣氛緊張,有越來越多人叫囂、叫罵聲量增大,更有數名示威者行前指罵警方。

被問及「有冇人用其他方式騷擾警方」時,PW1表示「有人用好強嘅綠色雷射筆射向警方」,「我向佢發出警告『呢個行為阻住警方行動,請立即停止』,但係佢冇理。」

PW1第三次作出口頭警告後,人群仍然未有散去並繼續有人用雷射筆射向警方。

大約2333時,PW1第四次向人群作出口頭警告,傳令員第二次舉藍旗。

大約2335時,PW1第五次向人群作出口頭警告,人群仍然繼續叫罵,個別人士繼續用雷射筆射向警方。

大約2337時,PW1第六次向人群作出口頭警告。接着,警方防線推前、警員跑向人群以作出驅散。

大約2338時,小隊報告指拘捕了一男一女(D2及D3),拘捕罪名為非法集結。

第二次驅散期間,PW1同樣留意到路邊有鐵欄被拆、地上有磚頭被撬開。當時消防員正在救滅火,現場人群四散。

第二次掃蕩後,PW1指出小隊沿途後退、返回良運街,並在震寰路及良運街交界設立防線,防線面向良運街、背向警署及大興行動基地。


📌播放有線新聞於當日21:36:08至翌日00:00:36的直播片段(證物P9A)

🌟#水佳麗裁判官 關注影片長度
控:條片都幾長下
官:有幾長?
控:一百分鐘
官:(嚇)一-零-零?
控:(淡定)係,一百分鐘
官:會唔會有選段?
控:早會去到幾時?
官:(十一時的)搭七搭八(當時時間為1115)
控:好,我會留意時間

📌播放有線新聞直播片段(證物P9A)
影片中顯示良運街及良德街交界有人群聚集並向警員叫罵。當時有現場另一警方小隊的防線。
PW1表示,當時另一小隊在附近但沒有設立防線。P8顯示場面是第一次驅散後,PW1其當時不在場,亦不曾見過P8顯示的場面。

(註:唔明點解要花25分鐘播一段證人根本唔係嗰度嘅片......)

其後,P9A顯示有數名示威者用磚頭和士巴拿破壞富臨集團旗下「龍門冰室」的玻璃,並拋了汽油彈入內,店內着火。片中的記者指,其見到警方到場施放催淚彈,並手持橡膠子彈的長槍。

📌播放海麗花園CCTV(證物P13B)

影片顯示2245時有一組警員經過良德街及寶怡花園,前往良運街方向。PW1表示相信片中顯示的警員便是其小隊。
2253時,一名女士(D1)出現,站在兩架私家車中間並望向良運街警員離開的方向。
2255時,孭背囊的是D3,旁邊的則是D2。

📌播放有線新聞於當日21:36:08至翌日00:00:36的直播片段(證物P9A)

23:00:14時,影片中可見第一小隊於良運街及震寰路交界設立的防線
23:01:47時,影片中可見D1
影片清楚拍到PW1發出口頭警告,之後數十名示威者退後。

23:07:13時,影片中可見D2及D3站在良德街和良運街路口的垃圾桶。D4橫過鏡頭,D1站在對面的電話亭。PW1表示當時D2及D3距離防線約50米。
23:07:52時,良德街和良運街路口的垃圾桶旁有人用雷射筆射向警方

23:09:43時,片中有人高呼口號
🌟控:有人嗌口號,佢哋嗌咩?
PW1:我聽到光復香港嘅口號
控方:(再次播放相關時段)光復香港,時代革命。

23:11:10時,片中可見D1戴着口罩

23:12:05時,PW1指出片中有人叫「光復香港,時代革命」,並有人從良德街和良運街路口的垃圾桶後方用「強力電筒」射向
23:12:32時,控方指出現場有人叫「解散警隊,刻不容緩」

23:15:17時,影片中可見D1當時身處良德街及良運街交界的路障後面。PW1表示當時聽到「光復香港,時代革命」、「解散警隊,刻不容緩」、「黑警死全家」等口號。控方補充,從影片中聽到一些更激進、關於咒罵警員妻子的口號。

23:24:12時,控方指出當時有更多雜物賭路,影片中亦聽到有人唱侮辱警察就讀毅進文憑的歌曲「有班警察毅進仔......」。當時D1站了在馬路上的雜物後面。

📌播放香港01直播片段(證物P8)
23:25時,片中聽到有人叫「香港人,反抗」
23:33時,片中可見當時第一小隊身處良運街及震寰路交界的防線,傳令員正在舉藍旗,PW1警告對聚集群眾作出警告
23:35時,PW1再次作出警告
23:36時,片中聽到PW1提醒隊員「有人掟嘢,小心」,並加強語氣,再次向群眾作出警告
23:38時,PW1再次作出警告

PW1表示在2338前一共作出了五次口頭警告,大約2300時作出了三次非法集結相關的警告及兩次雷射筆相關警告,一共八次警告

23:38時,片中可見第一小隊開始驅散人群,沿着良運街,向輕鐵方向跑。

📌播放有線新聞於當日21:36:08至翌日00:00:36的直播片段(證物P9A)
23:41時,片中可見輕鐵建生站的月台上有幾名街坊,有雜物在路軌上

✏️時序
PW1確認發出警告時間分別為2301、2302、2304、2333各一次、2325兩次(其中一次未有寫入記事冊)、2337兩次。2304-2333期間身處於震寰路及良運街交界的防線。2338時開始掃蕩,同時有其他隊伍一同進行掃蕩。PW1表示不知道另一隊掃蕩的路線,只記得上級曾經提及另一隊會從另一個方向進行包抄,但並不知道從哪裡或是什麼方向。

DAY 2 按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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