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法院第一庭
#李運騰法官
#20200119大埔 #管有工具作非法用途
#不服定罪上訴 #不服刑罰上訴


黃(23)

控罪:
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

案情:
被控於2020年1月19日在大埔大元邨中央公園管有兩個鐵錘、一根登山杖、一個點燃器及一把多用途摺刀。
(經審訊後定罪,於2020年10月8日被判處9個月監禁,即時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批)

裁決按此👈🏿
判刑按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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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駁回申請,維持原判,即9個月即時監禁,上訴人需即時服刑‼️

法庭裁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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