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裁判法院第六庭
#施祖堯裁判官
#0902荔景
#裁決

D1連(19)
D2郭(22)
D3李(19)

控罪:
(1) 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D1]
D1 被控於2019年9月2日,在港鐵荔景站的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即藏有一支彈叉和一包共 37 粒的鋼珠。

(2) 公眾妨擾罪 [所有被告]
各被告同被控於同日,連同其他人干擾港鐵荃灣線的列車服務,並對公眾造成妨擾。

裁決速報:
D1:
控罪1‼️罪名成立‼️
控罪2🟢罪名不成立🟢
D2:控罪2🟢罪名不成立🟢
D3:控罪2‼️罪名成立‼️

D1D3即時還柙‼️,索取更生中心及勞教中心報告。D3大律師要求索感化報告被拒。

案件押後至6月1日0930屯門裁判法院第七庭判刑。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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