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文字直播台
#屯門裁判法院第六庭
#施祖堯裁判官
#0902荔景
#裁決
D1連(19)
D2郭(22)
D3李(19)
控罪:
(1) 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 [D1]
D1 被控於2019年9月2日,在港鐵荔景站的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即藏有一支彈叉和一包共 37 粒的鋼珠。
(2) 公眾妨擾罪 [所有被告]
各被告同被控於同日,連同其他人干擾港鐵荃灣線的列車服務,並對公眾造成妨擾。
裁決速報:
D1:
控罪1
‼️
罪名成立
‼️
控罪2
🟢
罪名不成立
🟢
D2:控罪2
🟢
罪名不成立
🟢
D3:控罪2
‼️
罪名成立
‼️
D1D3即時還柙
‼️
,索取更生中心及勞教中心報告。D3大律師要求索感化報告被拒。
案件押後至6月1日0930屯門裁判法院第七庭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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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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