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卅三庭
#李俊文法官 #審訊 [1/7]
#0831灣仔 #暴動 #雷射筆
🙎‍♂️A1:楊(25) 👩🏻A2:湯(20)

控罪詳情按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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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W18 特別用途車AM9897主管,警署警長 49914 伍國雄作供。

📌背景
警署警長 49914 伍國雄 駐守警察機動部隊總部,案發當日即2019年8月31日與水警第二梯隊及特別戰術小隊一起執行職務,伍負責駕駛一輛配備拍攝及錄影功能的「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aka 水炮車到金鐘道金鐘廊候命,牠獲授權使用催淚水劑、顏色水,將參與非法集結人士驅散、識別、拘捕。

水炮車沿金鐘道、軒尼詩道向銅鑼灣方向驅散示威者,透過廣播系統警告在埸人士正參與非法集結,立即離開…… 伍警長按控方要求,用「小畫家」在螢幕的地圖上標注當日水砲車行車路線,用箭嘴標注行車方向(沿軒尼詩道東行)。


📌PW18 49914 伍國雄的觀察
軒尼詩道來回行車線上有超過1,000名人士聚集,他們絕大部份穿著黑衫黑褲、配戴頭盔、防毒面具、眼罩,部份人手持雨傘、鐵通、自製的盾牌,身穿護甲。用雷射筆照射警員,向警方防線掟雜物、汽油彈,縱火燃燒雜物……

此外,亦有一些人身穿反光衣,配戴印有「PRESS」或「記者」字樣頭盔,但伍表示不清楚他們的真正身份。這些人戴防毒面具及眼罩,手持攝錄器材、手提電話,大部份時間在行人路上。


📌播放由水砲車上4個鏡頭拍攝的片段……
水砲車開咪,警告一群在軒尼詩道與莊士敦道交界油站外行車路的示威者「你哋正參與一埸非法集結,請立即散開,否則會用催淚水及顏色水,將你識別及作出拘捕。」此外,馬路上亦有一些身穿反光衣的人。

期間有人用綠色光線和紫藍色光線照向水砲車3號鏡頭,伍警長亦被照中,表示覺得好掁(caang4)眼,隻眼睜唔大。

在20:14時,伍警長再開咪警告示威者「係軒尼詩道上面嘅示威者,唔好再用藍色光照警察,已經影到你喇!」之後再警告其他在軒尼詩道298號電車路軌上的示威者「唔好再掟汽油彈喇你!立即散開」。不過在軒尼詩道近堅拿道天橋底,仍有示威者集結。在20:19時,水砲車射水驅散示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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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法庭冷氣故障,劉偉聰大律師表示:「介唔介意有個5分鐘嘅小休呀,在下覺得呢個法庭好熱呀。」

小休後確認機電工程署未能在今天搶修冷氣系統。審訊明天09:30在灣仔區域法院第卅三庭繼續,兩名被告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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