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李慶年法官
#提訊
#0930灣仔

A3: 鄭(17) 🛑已還押2個月
A5: 廖(17) 🛑已還押4個月
(⚫️同案A1仍於中国服刑中)

控罪:
(1)串謀意圖危害生命而縱火 [A3,A5]
被控於2019年9月,串謀其他身分不詳的人,無合法辯解用火摧毁他人財產,以危害他人生命或罔顧他人生命是否會因而受到危害。
(2)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交替控罪][A3,A5]
被控於2019年9月30日,在灣仔駱克道金樂大廈19樓一個單位內保管或控制汽油彈的原料,即1個塞有手指套的玻璃樽、21個玻璃樽、408毫升異丙醇、750毫升乙醇、4.07升汽油、230毫升打火機油、242克糖、199克鎂屑、332克鎂粉、74克鎂帶、25克鋁粉、11條白毛巾、發泡膠塊、148克內含氧化鐵的紅色固體、2.9公升洗衣粉、1.4升食油、大頭針、燒杯、量杯、匙羹、漏斗、滅火毯、14個打火機等,並意圖使用而摧毁他人財產。
(3)沒有合理因由而沒有按照法庭的指定歸押[A5]
被告被控2020年9月8日,身為獲准保釋的人,無合理因由而沒有按照法庭的指定歸押。


背景:
民陣於前年10月1日舉辦「沒有國慶 只有國殤」遊行及集會遭拒,當日仍有大批市民上街哀悼香港國殤。警方於國殤日前夕強行闖入灣仔一個單位,指稱單位內人士製造汽油彈,A4及A5更一度逃出大廈簷篷逃生。案件於10月2日首度提堂,各人獲准保釋候訊,A4及A5一度留院。其後於去年8月23日,本案A1、A3及A5遭中共擄走,拘留130日後,A1遭判監3年,A3判監7個月,A5終返回香港,現時在羈留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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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修訂控罪(3) [A5], 將會撤回控罪。
A5仍需時考慮答辯意向。

A3的法援剛批,辯方律師需時給予被告法律意見。

2位被告皆沒有保釋申請

案件押後2021年6月22日 14:30灣仔區域法院再訊,期間2位被告需繼續還押懲教看管‼️

(廖手足及鄭手足精神不錯,有望向旁聽席點頭及揮手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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