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裁判法院第一庭
#張潔宜署理主任裁判官
#新案件
#1111天水圍

D1:劉(27)
D2:譚(27)

控罪:
參與非法集結

詳情:
同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新界天水圍天榮路輕鐵翠湖站近燈柱DD0330參與憑藉公安條例第18(1)條屬非法集結的集結。

由於控方須時委聘外判律師並預備文件,希望辯方能於4星期內前通知控方有關被告的答辯方向。案件主管應儘快將所有文件給予辯方。

案件押後8星期至7月23日1430時屯門裁判法院第一庭答辯並進行審前覆核,有待辯方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見,期間維持原有條件繼續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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