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四庭
#香淑嫻裁判官 #續審 [5/1]
D1: 彭(17) #1111旺角

控罪: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被告被控於2019年11月11日在彌敦道687號外,管有一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

辯方完成結案陳詞。
[詳情後補]

本案押後至2021年6月17日1430時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四庭作裁決,期間被告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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