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嶺裁判法院第一庭
#黃國輝裁判官
#20200908粉嶺 #提堂

何(64)

控罪:刑事恐嚇
(於粉嶺裁判法院外恐嚇大波man石房有,詳情請看 蘋果日報

本案在今年4月22日作審前覆核,原定在6月4日審訊,及後控方接觸證人,才知主要證人在今年3月中返回大陸工作,要在10月才會回港,於是向法庭申請將案件押後。

辯方反對,表示有片段清楚拍攝到被告與證人之間發生嘅事,證人可以無需出席,控方亦不能確定證人下次一定出庭。

裁判官指辯方不能阻止控方傳召證人,批准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2021年11月1日09:30,在粉嶺裁判法院第五庭審訊,被告以現有條件繼續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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