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裁判法院第六庭
#梁雅忻裁判官
#1013屯門 #續審[2/2]

👤蔡(18)

控罪
(1)參與非法集結
(2)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

控罪詳情
被指在2019年10月13日屯門屯順街與屯匯街交界附近,(1)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2)及沒有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辨身分的蒙面物品,即一塊布。

上午進度
PW3 偵緝警員 14073 梁仲昇作供。14073為從 PW1 警員24529 接收被告及負責檢取證物之警員。

PW4 偵緝警員 18787 郭偉俊為調查警員,負責查找案發現場cctv及寫調查報告

控方案情完結, 沒有中段陳詞
‼️裁定表面證供成立‼️
辯方申請押後至下午 2:30 索取因被捕受傷的醫療報告

下午 2:30 繼續

💛感謝臨時直播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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