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卅三庭
#陳廣池法官 #審訊 [1/8]
#0929金鐘

D9:莫(33)
D10:楊(20)
D38:李(22)

控罪詳情:
(1)暴動
D9,D10,D38 同被控於19年9月29日,在金鐘夏愨道政府總部外一帶,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控方: #伍家聰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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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審訊

📌傳召PW1 高級督察 蔡棟雄 作供

主問
蔡當時為港島警區行動部嘅公眾活動支援小隊,負責處理港島跨區行動及港島總區嘅跨區活動嘅不反對通知書申請。

PW24指當時無收到任何申請喺2019完9月29日跨區嘅活動申請不反。但佢知道有一個不跨區嘅活動申請,係喺北角嘅公眾遊行,申請人為莊樹行(譯音),團體聽唔清楚🙇🏻🙇🏻

D1,D2,D3大律師均表示無盤問,控方指曾經將此放過落65C但被辯方刪除,以為有問題問。

📌傳召PW2 督察陳家豪(譯音)

主問
陳督察當時為機動部隊Y3小隊嘅小隊指揮官,當日由早上8:30當值。

PW2描述當時情況:
14:45 控制中心指示Y3小隊(全隊40人)落地守衛,位置係政府總部夏慤道、添華道,面向夏慤道天橋。
15:55 到達夏慤道天橋地面位置,水馬防線內。當時有多於500名示威者喺政總外,並持有長鐵通、汽油彈及呼叫口號
16:15 示威者開始向警察及水炮車方向扔汽油彈同磚頭,扔嘅數量非常多。PW2指佢多次手持大聲公發出警告(非法集結、將會驅散),但示威者無停止,之後水炮車有發射藍色水炮。PW2有指示隊員發射催淚彈同橡膠彈,當時小隊仲係水馬內。
16:50 有其他警察部隊增援,將部分人士作出拘捕同用警棍驅散。Y3小隊就有同時發射催淚彈。被驅散嘅示威者走向金鐘地鐵站。
17:30左右 行動結束後場面大致和平。金鐘一帶尚有其他小隊行動,但PW2就唔清楚。

🖥播放P57 CCTV片段(位置係政總外夏慤道)

片段係有關當時示威情況,控方一開始指係幾分鐘,但播咗十幾分鐘無聲片後,陳官質疑其播片目的。陳官指如果係睇大圍情況,新聞片段都得;如果只係話人多,五秒都夠,只係睇感覺嘅話,睇五分鐘到五個鐘都一樣。陳官要求主控道出片段需留意嘅位置。


📺16:44:14 - 16:44:17
示威者出馬路,有人埞石

📺16:45:23 - 16:48:48
十幾名示威者掟嘢

PW2指示威者係掟向政總外牆及平台,外牆為石屎,但最上有某個位係見到平台。
片中有彈弓,目的都係將硬物目標埞向外牆。

控方請PW2睇相片後,佢指外牆上方,似係玻璃或者易碎物料。控方指有玻璃碎。陳官詢問有無其他相,控方指未有。

由於辯方未睇哂該疊有圖片嘅文字紀錄,將文件暫列為PP73 。

📺15:54:07
政總防線外,可見夏慤道天橋上有人掟硬物(雪糕桶)去警察防線。之後有由其他狗隊同事發射嘅催淚彈。

📺16:11:35-16:13:34
片段顯示天橋上有遮陣

📺16:23:51
有汽油彈掟出並有火光(其後有水炮車射藍色水)
📺16:31:03
再有汽油彈掟出,並有示威者衝向政總方向
📺16:35:00
有示威者掟雜物及磚,PW2指穿螢光衣人士應該係記者但唔肯定。
📺16:38:00
示威者再次遮陣

陳官再話控方太慢,指控方睇片又完哂先問,無動感🙃

官問PW2點解示威者點解衝右面,PW2指因為警察企右邊水馬後方。示威者係見到水馬後嘅警察先行動。


🖥播放P60 香港01直播片段
片段顯示示威者聚集、水炮車射藍水。
PW2指藍色水作用為記認,方便追查。
(直播旁白指有至少26發催淚彈,狗隊射咗先舉黑旗)

陳官問片中木板用途,PW2回答係示威拍執做防禦。



三名被告大律師均指有部分證供係之前未有嘅,未知是否會有盤問,但希望先同當事人商討並於明天續審。

案件押後至6月1日上午9:30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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