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卅六庭
#陳仲衡法官
#0728上環 #提訊

A17:簡(24)🛑已還押逾12個月

控罪:暴動
被控於2019年7月28日,在西邊街和皇后街之間德輔道西附近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按此參考早前認罪
按此參考同案其他手足審訊

解雇法律代表
早前在 #沈小民法官 席前認罪,但現沒有律師代表,簡表示已自願解雇當時的法律代表,法庭亦確認已收到律師樓信件通知。 #陳仲衡法官 提醒簡本案控罪嚴重,加上之後仍需處理求情,一般而言若有法律代表被告人會更清楚其權利,故今天提堂以處理法律代表事宜。

簡明白仍需處理求情及判刑,但依然決定自行求情及陳詞。 #陳仲衡法官 提醒簡如改變主意,有權利重新聘請法律代表。

維持認罪🛑

承認事實及附件
控方提出有關簡的承認案情中包括3份附件,上次已交予其法律代表,現需確認簡是否確認截圖描述,及是否需要觀看相關片段。簡已觀看截圖並同意描述,有關片段亦曾觀看。 #陳仲衡法官 提醒如需要查閱案情及其附件可向控方索取。

同案其他手足將於7月10日作結案陳詞,屆時將視乎案件進度再排期。
🛑期間繼續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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