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20200524金鐘 #判刑

徐 (16) 🛑已還押21日

控罪:
(1)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

案情:
被控於2020年5月24日在添馬公園管有一個螺絲批套裝盒

背景:
大批示威者於2020年5月應網上號召,到港島參與反《國安法》及《國歌法》遊行。兩名少年在添馬公園被搜出摺刀(另一被告)及螺絲批套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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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在審訊前去信提前在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前答辯認罪。

📌判刑分析:
感化官報告及青少年罪犯報告分別建議15個月及24個月感化令比較合適,附帶條件亦有少許分別。法庭考慮案情是同類案件最輕,當日銅鑼灣灣仔有人響應號召遊行,但被告在金鐘只因穿黑色衣著被截停後搜到一盒修理眼鏡及電腦螺絲批而被捕。被告背景良好,更新及輔導比較重要。同感化官表示有更新計劃,不再做兼職工作,會努力讀書。至於社會服令是工作性質,被告有兼職工作經驗所以不合適。法庭總體考慮接納感化官及青少年罪犯委員會建議,綜合兩者判以較長時間感化,即24個月並需遵守附帶條件。

📌判刑速報:24個月感化命令

感化附帶條件:
1)讀書、工作,居住要按感化官指示
2)未得感化官批准,每晚十時至翌日六時不得離家。如批准外出需父母其中一人陪同
3)要按指示參與社區支援小組活動
4)4個月後,10月6日930於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作中期報告

直播員按:少年黑衫坐在金鐘,沒有任何行動,身藏一盒小型工具螺絲批,沒有其他裝備或護具咁都告😡

📍同案另一被告的審訊將於6月16日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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