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裁判法院第六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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龐(24)

控罪: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

控方向法庭播出五條片段,第一段為直播片段,第二、三及五段皆為新聞報道,而第四段為網上的時事評論。片段內容主要為受害人梁卓長與一名灰衫男進行打鬥和被告出現。

求情

辯方呈上五封求情信及兩案例。

求情信分別由被告本人、其父母、前僱主與被告現時僱主撰寫。信中提及被告經過這件事後感到後悔,不會再犯;被告會做義工,例如探訪獨居長者及低收入家庭;現僱主稱讚被告為一位好員工,表示願意繼續聘請被告。

兩案例中,第一案例為對懲教人員的襲擊。被告以膠杯做成襲擊,對懲教人員的頭腦做成破裂的傷勢,最終法庭判處18個禮拜為量刑起點;第二案例為補習老師對學生的襲擊。補習老師用一把長達18寸的間尺打向學生,累積次數多於100次,經審訊後被判處3個月監禁,緩刑1年。

辯方說出,被告事後感到後悔,因為一時衝動及當時環境影響才會犯錯。辯方帶出他們最大的求情是被告的認罪,希望法庭考慮索取感化官報告及社會報告。

法庭指出,此案件為社會事件,參考上訴庭的原則,判刑的考慮須基於整件事的案發環境、現場附近有沒有人群聚集。法庭又指案發現場有人破壞交通燈、指罵受傷人、有其他人包括被告加入當時的爭執,被告的襲擊可以引發起蝴蝶效應。而且,法庭認為此案件與兩個辯方的案例的發生情況不相同。法庭表示會考慮以阻嚇性刑罰處理,因此不會考慮非監禁式的刑罰。

案件押後至2021年6月18日1430於屯門裁判法院第一庭進行判刑,被告繼續還押。

直播員:控方引用的第四片段是來自「將軍評天下」的網絡頻道。片段在播放案發現場的同時有著評論員的旁述。評論員在片段中多次以「曱甴」形容示威者,又指受傷者梁卓長並沒有傷害任何人。在播放片段的最後,評論員更呼籲網民人肉搜查襲擊受害人梁卓長的灰衫人士,希望市民阻止香港被推入萬劫不復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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