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裁判法院第一庭
#水佳麗裁判官

👤黃(38) 🔥#判刑 (#20201003元朗 侮辱國旗 侮辱區旗)

🛑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判詞重點:
採納辯方說法被告因飲酒犯事,與羅敏聰(辱國旗案例)性質以及嚴重性明顯不同。考慮背景感化報告,給予一次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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