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七庭
#梁嘉琪裁判官
#20200524尖沙咀 #續審[3/3]

楊 (26)
辯方代表:#李煒鍵大律師

控罪: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控罪詳情:
被控於2020年5月24日,在香港九龍尖沙咀梳士巴利道海港城港威大廈三樓外,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的情況下,明知而參與一個未經批准集結的公眾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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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呈上錄影片段相關截圖,但之前法庭於審訊首天指示控方準備的文件仍未準備妥當,指示控方於今天內交予書記,並指責控方呈交文件前應先檢查。

辯方呈交已修訂並簽署之承認事實(P6A),修訂關於把土地注冊處等文件列作辯方證物。

📌結案陳詞
控方期望用書面陳詞,希望法庭能給予時間準備。
控辯雙方分別需於6月24日及6月30日前呈交書面陳詞,若雙方有回覆則分別需於7月2日及7月6日前呈交法庭。

案件押後至2021年7月14日1430九龍城裁判法院第七庭作結案陳詞補充。
期間被告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注:手足好有禮貌,會同每位旁聽人士打招呼同道謝,更親自到其他庭支持其他手足,望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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