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提訊
#1118油麻地

D17:李(23)
*以上為案發或首次提堂時年齡

[同案其餘被告詳情按此]

控罪:暴動
D17 被控於或約於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被告的答辯意向為:不認罪🙅🏻‍♂️

被告會跟隨原案第3組進行審訊:
第③組(共7人)
審前覆核:2022年12月1日 1430時
正審:2023年1月3日 至2月16日,於灣仔區域法院進行,預計需時30天,並以中文進行,除非法庭另有命令,文件無需翻譯。
審前覆核不少於7天前雙方需提交問卷。

期間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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