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區裁判法院第一庭
#羅德泉主任裁判官
#20201001銅鑼灣 #提堂

👤 趙(21)

控罪:
(1) 指明期間內,在指明公眾地方須佩戴口罩
被控於2020年10月1日在銅鑼灣怡和街一號外,沒有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違反香港法例第599I章第5A(1)條,即在指明期間內,任何人在進入或身處指明公眾地方時,須一直佩戴口罩。

(2) 阻礙公職人員
在同日同地阻礙依法執行公務的警長58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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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進度:

📌答辯
被告早上答辯如下
控罪(1) 認罪❗️
控罪(2) 不認罪

但控方表示不知悉被告今日會承認控罪(1),表示將會修改控罪(1)之案情,經過長時間等待控方終將修改案情交辯方,其後被吿對修改案情第一段不同意因該段敘述背景事發日10月1日有人網上號召遊行活動與控罪(1)並無關,但控方律師表示刪除需再次索取律政處指示,法庭押後至1430處理。

被告在聽到要下午才處理時庭上表現不悅,並講控方隨意更改案情,多番修改仍不果,被告稱身體唔舒服下午不回來,羅德泉主任裁判官即命庭警阻止被告離開法庭。在辯方律師勸説後被告才確認下午回來繼續法庭程序。羅官表示明白被告在庭等待了整個上午毫無進展,但希望其控制情緒配合法庭。

下午進度:

控罪(1)
控方表示取得進一步指示可刪除案情第一段,法庭裁定控罪(1)罪名成立‼️ 控罪(1)判刑待控罪(2)裁決後再處理。

控罪(2)
排期審訊,控方有6名證人傳召,沒有警誡供詞,將有數段片段共約17分鐘呈堂。

案件押後至 2021年7月21日 09:30 東區裁判法院第七庭以中文作1天審訊。期間被告以原有條件繼續擔保

📍被告為Food Panda 外賣員,有另外一案在天水圍被拘捕,終被控在2021年1月2日,在天水圍警署報案室的搜查房外,襲擊正當執行職務的警長唐家裕,有關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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