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廿三庭
#林偉權法官
#審訊 [2/20]
#1118油麻地 #營救理大

D1陳(18)
D2陳(26)
D3江(25)
D4陳(17)
D5黃(20)
D6梁(22)
D7曾(23)
D8鄧(22)
D9詹(25)
*以上均為案發時年齡

控罪:
1.暴動(D1至D9)
被控於去年11月18日,在九龍加士居道拔萃女書院外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士參與暴動

2. 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D6,D9)
D6梁:管有一把剪刀及一罐打火機燃料
D9詹:管有一支六角匙及一支士巴拿

背景:
2019年11月18日早上開始理工大學附近及油尖旺區出現多場非法集結及暴力示威活動,當日1306起過百示威者聚集彌敦道近眾坊街築起傘陣,約2分鐘後示威者衝擊警方防線,警方向尖沙咀方向後退,控方認為暴動在此時開始發生。
1315時,同一批示威者轉入加士居道靠近警方防線,警方施放催淚彈後示威者稍為後退,再在拔萃女書院外築起傘陣,部份人向警方投擲汽油彈,1333時蓄聾小隊分乘兩白色貨van迅速接近示威者並下車拘捕本案9名被告。九人被捕時穿着黑色衣物及佩戴或管有防毒面具、面罩、手套及護目鏡等裝備。D1至D4衣物被驗出含有微量高度易燃有機溶劑,新聞片段拍得D4在拔萃女書院外連同大批示威者用路邊水馬向警方防線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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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傳召PW2 作供中

🔸D1 #朱寶田大律師 盤問PW2
播放片段
-📹有線新聞 當天13:22:04 在佐敦加士居道一帶 直播新聞片段

PW2 同意有其他一般市民在現場加士居道佐敦道附近行走。PW2 沒有聽過亦不知道有任何市民就催淚彈對自己的影響而向警方作出的投訴。PW2不知道亦不同意現場加士居道佐敦道一帶包括拔萃女書院附近有食肆繼續營業。PW2 看不見現場有配備急救徽章義務志願人士協助受警方催淚彈影響的市民。

D1 大律師盤問結束
先休庭20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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