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提訊
#0930灣仔

A3: 鄭(17) 🛑已還押3個月
A5: 廖(17) 🛑已還押6個月
(⚫️同案A1仍於中国服刑中)
*以上全為案發或首次提堂時年齡

控罪:
(1)串謀意圖危害生命而縱火 [A3,A5]
被控於2019年9月,串謀其他身分不詳的人,無合法辯解用火摧毁他人財產,以危害他人生命或罔顧他人生命是否會因而受到危害。
(2)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交替控罪][A3,A5]
被控於2019年9月30日,在灣仔駱克道金樂大廈19樓一個單位內保管或控制汽油彈的原料,即1個塞有手指套的玻璃樽、21個玻璃樽、408毫升異丙醇、750毫升乙醇、4.07升汽油、230毫升打火機油、242克糖、199克鎂屑、332克鎂粉、74克鎂帶、25克鋁粉、11條白毛巾、發泡膠塊、148克內含氧化鐵的紅色固體、2.9公升洗衣粉、1.4升食油、大頭針、燒杯、量杯、匙羹、漏斗、滅火毯、14個打火機等,並意圖使用而摧毁他人財產。

背景:
民陣於前年10月1日舉辦「沒有國慶 只有國殤」遊行及集會遭拒,當日仍有大批市民上街哀悼香港國殤。警方於國殤日前夕強行闖入灣仔一個單位,指稱單位內人士製造汽油彈,A4及A5更一度逃出大廈簷篷逃生。案件於10月2日首度提堂,各人獲准保釋候訊,A4及A5一度留院。其後於去年8月23日,本案A1、A3及A5遭中共擄走,拘留130日後,A1遭判監3年,A3判監7個月,A5終返回香港,現時在羈留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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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
辯方律師仍需時給予被告法律意見。
A3 將會於 2021年7月20日 14:30灣仔區域法院再訊

🔸A5
答辯意向為:控罪(2)認罪❗️
因認罪協議,控罪(1)留法庭存檔

A5的正式答辯及判刑將會於本案A2,A4 的審訊第一天進行,即2022年5月16日 09:30 灣仔區域法院進行。
[A2, A4 提堂詳情按此]

2名被告皆沒有保釋申請,期間需繼續還押懲教看管‼️

(廖手足及鄭手足精神不錯,有望向旁聽席點頭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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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A1 鄧棨然家人希望以網上平台生意,幫助支付棨然於服刑期間的費用及罰款,以及為他儲蓄成為日後重返家園時的支援。希望大家可以多多支持
ig : https://instagram.com/yanlegobrother

#save12hkyouths #BringThemALLBa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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