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法院第廿七庭
#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20200807將軍澳 #提堂

⭐️以下3案合併⭐️
D1:劉(17)
D2:劉(16)
D3: * (14)
D4: * (15)
D5: * (15)
*以上全為首次提堂時年齡

控罪:
(1)刑事損壞
所有被告同被控於2020年8月7日,在將軍澳唐德街一號將軍澳廣場一樓78號舖東海堂,沒有合理辯解下損壞屬於美心公司的兩個顯示屏及一個櫥窗玻璃。

(2) 縱火
所有被告同被控於2020年8月7日,在將軍澳唐德街一號將軍澳廣場一樓78號舖東海堂,沒有任何合法辯解下用火摧毀或損壞美心公司轄下的東海堂店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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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為 D3,D4,D5 頒佈根據第226章 《少年犯條例》第20A(1)(a) 命令
內容為:任何人不得發表一項書面報導或廣播一項報導,而揭露與該項法律程序有關的兒童或少年人的姓名、地址或學校。

D1,D2,D3,D5辯方大律師需時給予被告法律意見及向控方索取資料。

D4: 不認罪

案件押後至 2021年8月24日 14:30 灣仔區域法院再訊,所有被告以現有條件保釋

(直播員按:你地呢班虐貓嘅仆街,簡直不知所謂,枉為手足,係社會嘅敗類。有人澄清D5無虐貓,虐貓事件發生時D5不在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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