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方指出PW32因為推進期間受襲,遠離人群後看見A11,繼而對其作出拘捕。PW32表示同日稍後作出了其他三個拘捕任務,指出當日的訓示沒有提及Charge(衝前) and bite(拘捕)的指令。辯方指出PW32的記事冊紀錄中曾提及其當日的訓示中有收到關於Charge and bite的指示,PW32解釋該巡示是在德輔道西及皇后街一帶的,與文華里該處的巡示不同。PW32不能肯定STC衝入文華里的戰術是否Charge and bite。PW32表示當時已假定文華里內的所有人士均觸犯了法例,但否認在內是「見人就拉」。PW32指出當時看不到文華里內的中排示威者的情況,也不會知道個別人士包括A11何時出現在文華里內。
⏺控方代表 #郭棟明資深大律師 覆問
PW32指出當晚共有三次拘捕行動,第一次的指示是「於德輔道西至 里一帶進行掃蕩及拘捕行動」,第二次拘捕行動的巡示是「沿德輔道西東行線至皇后街一帶向前方使用bite and charge」,第三次拘捕行動的訓示是「沿干諾道中東行線至文華里一帶驅散及拘捕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