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四庭
#香淑嫻裁判官 #審訊[1/12]
#0907大埔 #非法集結

D1: 韋(19) / D2:何(25)
D3:陳(49) / D4:*(15)
D5:張(18) / D6:陳(17)
D7:林(20) / D8:徐(23)
D9:梁(17) / D10:楊(19)
D11:陳(18)

控罪:非法集結 [所有被告]
D1至D11同被控於2019年9月7日在港鐵大埔墟站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

甫開庭再提醒D4案發時未滿16歲而受到禁止報道領保護。

#答辯 11人全部不認罪。

🧷控方證人及證物之安排:
控方有八段閉路電視片段,總共大概1小時。將會傳召15位證人作供,包括11名作出拘捕之警員,3名目撃大埔墟火車站之情況的警員以及1名大埔墟火車站站長。

辯方律師證人及證物之安排:
D1,D2,D3,D4,D6,D7,D9,D10,D11均沒有辯方證人作供,會爭議被告是否有參與非法集結並爭議身份及當時是否有非法集結發生。

D5辯方律師稱可能會有一名辯方證人及有一段片段(約1分鐘),與其他被告一樣會爭議被告是否有參與非法集結並爭議身份及當時是否有非法集結發生。

D8辯方律師稱可能會有一名辯方證人及會有一段約5分鐘的片段,與其他被告一樣會爭議被告是否有參與非法集結並爭議身份及當時是否有非法集結發生。

7月7日當日上午將不設開庭,而下午則視乎前一天審訊的進度而定。

辯方律師均希望控方可清楚指出發生非法集結的地點,因大埔墟火車站有不同的區域,難以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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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D8辯方律師外,全部辯方律師表示毋須在庭上播放在23:00之前的片段,可減少一半審訊時間,繼而儘快協助法庭處理案件。

主控依賴警員的證供,清楚指示辯方律師非法集結出現的地方,可以清楚指出地域範圍。但主控認為23:00之前時間段的片段直至各被告被拒捕的時間的片段均需要呈堂,以全面地顯示整件事的來龍去脈,證明各被告屬有意參與非法集結,因此23:00前的片段屬需要播放。

法庭請辯方律師及主控寫出各自對於片段的立場和意見,因辯方律師認為控方的23:00之前的片段與案件並不相關,而控方律師則認為23:00前的片段十分關鍵,因此雙方均需交上書面報告。

D8 辯方律師表示反對播放所有控方的片段,因為辯方律師認為控方的片段有法律上的限制,且D8辯方律師會在下午三時向法庭繳上書面的解釋。

🟢案件押後至15:00再審。

💛感謝旁聽師報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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