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裁判法院第七庭
#彭亮廷裁判官
#審訊[2/1]
#20200331沙田 #20200331大圍

陸(38)

控罪:
1) 刑事損壞
2) 抗拒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

案情:
2020年3月31日,於沙田大涌橋路NS23行人隧道內,與3名不知名人士,張貼有關「五大訴求」的文宣,刑事損壞政府財產,同日同地抗拒警務人員PC13455。

09:53開庭

被告今日由另一位律師代表上庭,會傳召DW3作供,裁判官(包括直播員)以為今日會由辯方作結案陳辭,詢問如何安排,辯方表示今日會傳召DW3作供,日後 #郭憬憲大律師 會先呈上書面結案陳辭,再上庭作口頭補充;裁判官稱未遇過如此安排,與被告確認明白安排,控方亦不反對。

傳召DW3 (被告親人)作供,證明被告當日到該區協助DW3清理辦公室。

案件押後至2021年8月25日 09:30,在沙田裁判法院第七庭作結案陳辭,被告以現有條件繼續保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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