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四庭
#香淑嫻裁判官
#審訊 [10/12]
#0907大埔 #非法集結

D1:韋(19) / D2:何(25)
D3:陳(49) / D4:* (15)
D5:張(18) / D6:陳(17)
D7:林(20) / D8:徐(23)
D9:梁(17) / D10:楊(19)
D11:陳(18)

控罪:
參與非法集結

控罪詳情:
各被告被控違反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18 (1)及(3)條,即於二零一九年九月七日,在香港新界大埔雅運路港鐵大埔墟站,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
───────────────

是日進度:

📌各被告答辯意向
所有被告均不會出庭作供,唯部分被告將會傳召證人或有證物需要呈堂,詳情如下(如有)。
D1:呈堂一張其黑色外套的截圖。
D4:呈堂兩封品格證明信件。
D6:傳召一名品格證人,呈堂該證人的書面陳述書。
D7:呈堂一封品格證明信件。
D9:呈堂一封品格證明信件。
D10:呈堂一封品格證明信件。

📌結案陳詞
法庭並不要求控辯雙方呈遞書面陳詞,但由於辯方律師均需要時間作陳詞的整理及準備,故法庭將案件押後至下星期一,而是日的下午時段將不會開庭。

案件押後至2021年7月19日 09:30於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四庭續審,期間各被告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How to Easily Find YouTube Videos: A Comprehensive Guide